唯物辩证法的根本规律

更新时间:2024-04-28 05:06:09

1)唯物辩证法的根本规律

  1、唯物辩证法 即“马克思主义辩证法”。以自然界、人类社会和思维发展最一般规律为研究对象。是辩证法思想发展的高级形态。马克思主义哲学的重要组成部分。认为物质世界是普遍联系和不断运动变化的统一整体。

  2、辩证规律是物质世界自己运动的规律;主观辩证法或辩证的思维是客观辩证法在人类思维中的反映。是最全面、最丰富、最深刻的发展学说。它包括三个基本规律(对立统一规律、质量互变规律和否定之否定规律)以及现象与本质、原因与结果、必然与偶然、可能与现实、形式与内容等一系列基本范畴,而对立统一规律为核心。它是宇宙观,又是认识论和方法论。

2)唯物辩证法的三大规律

  1、唯物辩证法三大规律包括对立统一规律、量变质变规律、否定之否定规律。

  2、这三个辩证法规律在哲学上普遍性达到极限程度。这是黑格尔在《逻辑学》中首先阐述出来的,恩格斯则将它从《逻辑学》中总结和提炼出来,从而使辩证法的规律变得更加清晰了。辩证法规律揭示的全是极限本质之间的联系,是抽象程度最高的产物。

3)唯物辩证法的总特征

  1、唯物辩证法坚持联系的观点和发展的观点,认为物质世界的普遍联系和永恒发展是唯物辩证法的总特征。唯物辩证法用普遍联系的观点看待世界和历史,认为世界是一个有机的整体,认为世界上的一切事物都处于相互影响、相互作用、相互制约之中,反对以片面或孤立的观点看问题。

  2、唯物辩证法作为科学的理论体系包括对立统一规律、质量互变规律、否定之否定规律三大基本规律,以及现象和本质、原因和结果、内容和形式、偶然性和必然性、可能性和现实性五对基本范畴。

  3、其中,对立统一规律揭示了客观事物发展的源泉和动力、质量互变规律揭示了客观事物发展的状态、否定之否定规律揭示了事物发展的客观趋势。

  4、辩证法的各对基本范畴则从不同方面揭示和反映了客观事物本身的内在联系及其发展变化。总体上看,唯物辩证法是对客观物质世界的普遍联系和永恒发展这一基本特征的揭示和反映。